七夕特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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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七夕特輯
這是一場臨時起意,起因是許之卿在看電視時隨口讚嘆一句:羚羊太漂亮了。程澈從洗完澡出來,正好撿著這句,湊過來擠著,“在看什麽?”
許之卿窩在沙發裏收獲一整個水汽,接過程澈手裏的毛巾幫他擦,“動物世界”
“謔——”程澈瞄了眼電視,正瞧著裏面的羚羊一蹦三米來高,“高手啊!”
“這個是跳羚”
程澈聽著許之卿的解釋從毛巾裏扒拉開視線,見許之卿正註意著電視裏的解說。唇角微啟問道,“喜歡?”
“嗯,很漂亮”
許之卿擦著他的腦袋,一邊擦著一邊人就頂著水霧往他身上倒,許之卿笑著去接,扶好。扶好又要倒,兩人就這麽一個倒一個扶的玩兒了一會。許之卿將他額前遮擋的濕發撩到腦後,露出光潔明媚的面額,一雙眼水亮的盯他。
頭發上的手沾了水,摸順下來,點按到程澈的眼下,許之卿說,“它們的眼下有長長兩道紋路,褐色的毛發,像古老部落的祭祀。”
水痕從眼下畫到嘴角,許之卿完成畫作,“好了,大祭司”
程澈的一雙眼比羚羊還神秘,光下眨眼又單純起來,長睫毛掃來掃去讓人癢。
“我們去看羚羊吧”程澈說。
連夜打包,坐飛機去了俄比魯斯斯群島,羚羊種類最多的國家。
“據說那裏有很多遺址,古文明保存相對完好的地方”許之卿在網上搜集情報。
程澈蓋著毛毯靠著他瞇眼休息,旅行他做不好攻略,許之卿喜歡在去一個地方之前把能知道的都了解一遍,所以程澈樂得讓他去做那些計劃,只要跟著傻吃傻樂就行。
“你喜不喜歡開船,有個綠螺灣......”許之卿低頭去看,人已經睡著了。
許之卿調低了手機亮度,將人摟過來給了個更安穩的依靠姿勢,額角落了晚安吻。
因為時差,到地方的時候還是晚上,甚至比他在家看電視的時間還早點。他倆逛了逛酒店的海邊聚樂場,點了兩杯紅的綠的酒,程澈還是困得厲害,許之卿領著人進酒店睡覺。
第二天醒過來的時候,不湊巧是個雨天。程澈用英文跟服務臺點了早餐,拉開窗簾,迎眼一整面落地窗,窗外望不盡的灰海,淅淅瀝瀝的雨將窗戶打的冰涼。
程澈有些愁悶,雨天會澆滅一些旅行來的激蕩。
那只好去床上鬧媳婦了!
揚開被子跳進去,噗通一聲跟跳水似的。許之卿掙紮著醒過來,下意識往身邊一攬,程澈嘟囔著‘來了’,抱過去。
窗簾開了縫,許之卿睜眼看見外面冷白的光線,知道不是個好天氣。
“下雨了”程澈埋他耳邊咕噥道。
許之卿擡手揉了揉眼睛,睡眼惺忪道,“今天不能去看羚羊了”
“逛逛別的地方也行”程澈嘴上說著,手在被子底下亂摸。
許之卿被摸得癢,追過去想制止他的手,玩兒來玩兒去覺也醒了。只好笑著起床,坐起來的時候表情還帶著溫軟的懵,“那去逛逛遺址?首都還有不少博物館,畫廊的...”
“嗯,行啊”程澈在他身後側躺著,一只手止著腦袋,另一只從腰側摸過去拉他的手,百無聊賴的,“吃完早飯去。咱倆帶沒帶厚衣服?可能有點冷...”
許之卿回頭,“好像就兩件長袖還都是你的”
“正好!”
程澈樂得高興,偏就喜歡許之卿穿他的衣服,有時逛到熟人面前,非提醒著別人看出來許之卿穿的衣服是自己的,也不知嘚瑟的什麽勁兒。有一回許之卿被姚兒打趣,好一段時間不再穿,程澈怎麽哄都沒用。
異國他鄉的,許之卿倒是沒所謂了。
雨下得不大,不打傘還不成,一人一把印著酒店logo的透明傘,漫步在雨中的霍利格爾城,別有一番滋味。通往博物館那條街,都是古建築,有些是追求覆古後建的,有些殘破處能看出年代的痕跡,真假參半更有點別的意思。
相比自己國家,這裏的節奏就慢上很多了。行人腳步不匆忙,甚至大多都不打傘,融合在一層層褪色建築的雨幕中,和他們不斷錯過。
看到頗有點不一樣的地方就站下仔細端詳端詳,上面偶有留下的篆刻的非利堪斯語,許之卿一一記下,然後上網比對著,懂了文字的意思。揀了幾個簡單的跟著念了幾遍,程澈見好玩也跟著學了幾個。
兩個人頂著雨傘在街角咕咕嘟嘟的念,許之卿讀錯了,程澈發現也不叫他改,反而跟著錯的念,故意逗他。
總而不急,走在大街上一路走一路停,有個酒館門口還有個胡子哥們在彈古典吉他。站著聽了會兒,許之卿談起程澈擱置的吉他,一搭一句,程澈跟他談起自己大學時團建的事。許之卿聽得認真沒發覺已經到了地方,程澈先收了傘,自然地攏上許之卿的手,一齊進了大廳。
裏頭燈光偏暗,本也不為著這個,手始終沒散。松松散散勾連著。
俄比的天氣下雨時潮氣重,不下雨時又特別幹燥。這幹燥又使天氣更熱幾分。他們先去了綠螺灣,程澈過了把開船的癮,闖了半日的風,登上海邊的懸崖上開的高檔餐廳。
一進門吧臺上就是一個黑皮大帥哥,操一口白牙,熱情的朝他們打招呼,估計是歡迎光臨的話。點了點頭,找了個位置。程澈摘了墨鏡,抖了抖自己的大粉襯衫,囑咐道,“吧臺那有冰鎮酒,我挑兩個去”
“嗯,去吧。我看看菜單”
程澈插著兜去了,窄腰長腿的優越比例站到門口就是一處惹眼的風景,頭發全被梳背過去,經著海風又幾綹頭發掉到額前,搭到眉眼處,便又指明了這處的深邃風景。
吧臺小哥英語說的不大全,程澈也不會說堪斯語,就你比我劃,大概懂了黑皮帥哥的意思,選了一瓶推薦的和一瓶自己看著順眼的。拐回座位,瞧一眼就黑了臉。
一個非常漂亮的姑娘,正跟許之卿搭訕。
許之卿用英語說他不懂堪斯語,姑娘從熱褲裏掏出手機遞到他面前,眼裏頭全是火熱。這火都燒到程澈身上,程澈走過去,拎著冰鎮酒的手擋了姑娘送手機的路徑。
“hello” 程澈說。
迎上姑娘的目光,程澈給了個非常友好可愛的笑容,擡手晃了晃手指的戒指,另一只手搭到許之卿的脖子上。
這意思很明白了,姑娘恍然大悟,“oh!”。驚恐的動作不知道是祝福還是掃興。
程澈沒空理,人走了就坐下,“怎麽我取個酒的功夫你也能被偷了?”
“偷什麽?”許之卿失笑道,“我根本聽不懂她說什麽”
“給你戴個戒指,是讓你自報家門,我栓人用的。你全當裝飾了”程澈咕咕囔囔的說,話裏又酸又委屈。
許之卿傾身,“我以後跟誰說話都把手扣腦袋上,再不行你走哪我跟哪?”
程澈“哼”一聲,不大受用道,“口頭說的好聽。我真該給你頭上栓個箍兒”
許之卿捏了捏他的臉,兜著下巴把嘴唇一整個擠得嘟起來,手感好他多玩兒了幾下,程澈雖然乖著任他又擠又捏的玩,眼睛不住嗔瞪他。
許之卿忍笑,意猶未盡的收手,“我餓了,吃飯吧好不好?”
“再怪下去顯得我小氣”程澈說,接過菜單。
吃了飯,許之卿找了個偏地兒親了好幾口,這氣兒果然才安安穩穩過去了。
羚羊當然也看了,就兩個人自駕,在魯斯斯國家公園追趕羚羊群,從清晨一路跑到昏日頭。熱帶草原氣候的幹燥裏,草木珍花遍野,公路彎彎折折,獨行的斑馬,結伴的犀牛,躲在石頭堆上吃食的蹄兔,優雅伸頸的藍鶴。
許之卿背著一架相機,一邊拍一邊讚嘆。最後在曠野的草地裏停步不前,蹲在裏面研究。
“程澈!”
“怎麽了?”程澈從公路另一邊跳過來。
許之卿仰起笑臉,“快來看!”
這兒的珍稀花種特別多,許之卿最感興趣這些,程澈知道,開了車繞遠路也帶他來這片草原看看。
程澈含著笑也跟著蹲下,溺愛道,“怎麽啦?”
“這個是新娘花,傳說燒了火才能開花。沒想到能看見”許之卿激動道。
程澈跟著他手指的方向看去,一徑三朵,全是嬌滴滴粉嫩嫩的,花瓣薄薄疊著,花芯兒也絨毛的,也就邊尾處的菱形存些尖銳,看不出這花竟然還能欲火。
“這麽厲害?”
“是,她也叫拂朗斯胡特的驕傲”
看著許之卿滿眼放光的樣子,程澈笑道,“不會打算挪幾顆種子到你的小花園去吧?”
許之卿但笑不語,直盯著程澈看。
“好吧,等出了這地方,到處問問。種子肯定有,能不能活下來就難說了”
許之卿難掩高興,立馬道,“我會悉心照料!”
那花種子他們找到了,卻當然沒能在許之卿的花園裏開花。
程澈說,拂朗斯胡特的驕傲她的花語是愛和自由,有了愛也不行,得同時有自由,就該盛開在俄比魯斯斯草原,承受自然的光合風動,再經過一場野火,才開得出最漂亮的花。
許之卿聽了這話不強求了,那些種子還被他留著,等哪一次再有機會去俄比魯斯斯草原,就把她們帶回去。
那天他們看到的羚羊沒有三十種也少有二十幾種,要說可惜就只剩沒見到許之卿最想看的跳羚。
許之卿卻不覺得可惜。夕陽西下,羚羊成群,遠目處,他們接了冗長的一吻。
程澈想起什麽問,“學攝影好些日子了,我看看這次的成果?”
許之卿正靠在車門休息,聞言將脖子上的相機遞給他。程澈接過來大致翻了翻,不出意料,大多都是他程澈入鏡的照片。程澈哭笑不得,“你給我拍寫真來了?”
“不好看嗎?”許之卿一起湊過來。
程澈不鹹不淡的嗯了聲,下巴朝不遠處的羚羊群示意,“最後一次機會,去拍”
許之卿只好拿起相機,朝群羊方向跑,正也是大圓的橙日將歇的方向。程澈看著,橙光灑他一臉,滿臉柔情,叫住他,“許之卿!”
許之卿回頭。
“知道今天什麽日子嗎?”程澈問他。
許之卿歪著腦袋,露出一絲絲幹凈的狡黠,“七夕嘍”。舉了舉手裏的相機跑開了。
程澈的視線裏,曠野的草漫上天際,接上盡頭巨大的輪日,羚羊在其中活躍,奔向那景兒的,許之卿,怕驚了羚羊,跑得慢了,跑了幾步又回頭望他。程澈始終註視的,只他一個而已。
程澈笑了。
七夕快樂,他的愛人。
作者有話說
祝我的讀者朋友們,七夕快樂,情意綿長,更得自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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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謔——”程澈瞄了眼電視,正瞧著裏面的羚羊一蹦三米來高,“高手啊!”
“這個是跳羚”
程澈聽著許之卿的解釋從毛巾裏扒拉開視線,見許之卿正註意著電視裏的解說。唇角微啟問道,“喜歡?”
“嗯,很漂亮”
許之卿擦著他的腦袋,一邊擦著一邊人就頂著水霧往他身上倒,許之卿笑著去接,扶好。扶好又要倒,兩人就這麽一個倒一個扶的玩兒了一會。許之卿將他額前遮擋的濕發撩到腦後,露出光潔明媚的面額,一雙眼水亮的盯他。
頭發上的手沾了水,摸順下來,點按到程澈的眼下,許之卿說,“它們的眼下有長長兩道紋路,褐色的毛發,像古老部落的祭祀。”
水痕從眼下畫到嘴角,許之卿完成畫作,“好了,大祭司”
程澈的一雙眼比羚羊還神秘,光下眨眼又單純起來,長睫毛掃來掃去讓人癢。
“我們去看羚羊吧”程澈說。
連夜打包,坐飛機去了俄比魯斯斯群島,羚羊種類最多的國家。
“據說那裏有很多遺址,古文明保存相對完好的地方”許之卿在網上搜集情報。
程澈蓋著毛毯靠著他瞇眼休息,旅行他做不好攻略,許之卿喜歡在去一個地方之前把能知道的都了解一遍,所以程澈樂得讓他去做那些計劃,只要跟著傻吃傻樂就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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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之卿調低了手機亮度,將人摟過來給了個更安穩的依靠姿勢,額角落了晚安吻。
因為時差,到地方的時候還是晚上,甚至比他在家看電視的時間還早點。他倆逛了逛酒店的海邊聚樂場,點了兩杯紅的綠的酒,程澈還是困得厲害,許之卿領著人進酒店睡覺。
第二天醒過來的時候,不湊巧是個雨天。程澈用英文跟服務臺點了早餐,拉開窗簾,迎眼一整面落地窗,窗外望不盡的灰海,淅淅瀝瀝的雨將窗戶打的冰涼。
程澈有些愁悶,雨天會澆滅一些旅行來的激蕩。
那只好去床上鬧媳婦了!
揚開被子跳進去,噗通一聲跟跳水似的。許之卿掙紮著醒過來,下意識往身邊一攬,程澈嘟囔著‘來了’,抱過去。
窗簾開了縫,許之卿睜眼看見外面冷白的光線,知道不是個好天氣。
“下雨了”程澈埋他耳邊咕噥道。
許之卿擡手揉了揉眼睛,睡眼惺忪道,“今天不能去看羚羊了”
“逛逛別的地方也行”程澈嘴上說著,手在被子底下亂摸。
許之卿被摸得癢,追過去想制止他的手,玩兒來玩兒去覺也醒了。只好笑著起床,坐起來的時候表情還帶著溫軟的懵,“那去逛逛遺址?首都還有不少博物館,畫廊的...”
“嗯,行啊”程澈在他身後側躺著,一只手止著腦袋,另一只從腰側摸過去拉他的手,百無聊賴的,“吃完早飯去。咱倆帶沒帶厚衣服?可能有點冷...”
許之卿回頭,“好像就兩件長袖還都是你的”
“正好!”
程澈樂得高興,偏就喜歡許之卿穿他的衣服,有時逛到熟人面前,非提醒著別人看出來許之卿穿的衣服是自己的,也不知嘚瑟的什麽勁兒。有一回許之卿被姚兒打趣,好一段時間不再穿,程澈怎麽哄都沒用。
異國他鄉的,許之卿倒是沒所謂了。
雨下得不大,不打傘還不成,一人一把印著酒店logo的透明傘,漫步在雨中的霍利格爾城,別有一番滋味。通往博物館那條街,都是古建築,有些是追求覆古後建的,有些殘破處能看出年代的痕跡,真假參半更有點別的意思。
相比自己國家,這裏的節奏就慢上很多了。行人腳步不匆忙,甚至大多都不打傘,融合在一層層褪色建築的雨幕中,和他們不斷錯過。
看到頗有點不一樣的地方就站下仔細端詳端詳,上面偶有留下的篆刻的非利堪斯語,許之卿一一記下,然後上網比對著,懂了文字的意思。揀了幾個簡單的跟著念了幾遍,程澈見好玩也跟著學了幾個。
兩個人頂著雨傘在街角咕咕嘟嘟的念,許之卿讀錯了,程澈發現也不叫他改,反而跟著錯的念,故意逗他。
總而不急,走在大街上一路走一路停,有個酒館門口還有個胡子哥們在彈古典吉他。站著聽了會兒,許之卿談起程澈擱置的吉他,一搭一句,程澈跟他談起自己大學時團建的事。許之卿聽得認真沒發覺已經到了地方,程澈先收了傘,自然地攏上許之卿的手,一齊進了大廳。
裏頭燈光偏暗,本也不為著這個,手始終沒散。松松散散勾連著。
俄比的天氣下雨時潮氣重,不下雨時又特別幹燥。這幹燥又使天氣更熱幾分。他們先去了綠螺灣,程澈過了把開船的癮,闖了半日的風,登上海邊的懸崖上開的高檔餐廳。
一進門吧臺上就是一個黑皮大帥哥,操一口白牙,熱情的朝他們打招呼,估計是歡迎光臨的話。點了點頭,找了個位置。程澈摘了墨鏡,抖了抖自己的大粉襯衫,囑咐道,“吧臺那有冰鎮酒,我挑兩個去”
“嗯,去吧。我看看菜單”
程澈插著兜去了,窄腰長腿的優越比例站到門口就是一處惹眼的風景,頭發全被梳背過去,經著海風又幾綹頭發掉到額前,搭到眉眼處,便又指明了這處的深邃風景。
吧臺小哥英語說的不大全,程澈也不會說堪斯語,就你比我劃,大概懂了黑皮帥哥的意思,選了一瓶推薦的和一瓶自己看著順眼的。拐回座位,瞧一眼就黑了臉。
一個非常漂亮的姑娘,正跟許之卿搭訕。
許之卿用英語說他不懂堪斯語,姑娘從熱褲裏掏出手機遞到他面前,眼裏頭全是火熱。這火都燒到程澈身上,程澈走過去,拎著冰鎮酒的手擋了姑娘送手機的路徑。
“hello” 程澈說。
迎上姑娘的目光,程澈給了個非常友好可愛的笑容,擡手晃了晃手指的戒指,另一只手搭到許之卿的脖子上。
這意思很明白了,姑娘恍然大悟,“oh!”。驚恐的動作不知道是祝福還是掃興。
程澈沒空理,人走了就坐下,“怎麽我取個酒的功夫你也能被偷了?”
“偷什麽?”許之卿失笑道,“我根本聽不懂她說什麽”
“給你戴個戒指,是讓你自報家門,我栓人用的。你全當裝飾了”程澈咕咕囔囔的說,話裏又酸又委屈。
許之卿傾身,“我以後跟誰說話都把手扣腦袋上,再不行你走哪我跟哪?”
程澈“哼”一聲,不大受用道,“口頭說的好聽。我真該給你頭上栓個箍兒”
許之卿捏了捏他的臉,兜著下巴把嘴唇一整個擠得嘟起來,手感好他多玩兒了幾下,程澈雖然乖著任他又擠又捏的玩,眼睛不住嗔瞪他。
許之卿忍笑,意猶未盡的收手,“我餓了,吃飯吧好不好?”
“再怪下去顯得我小氣”程澈說,接過菜單。
吃了飯,許之卿找了個偏地兒親了好幾口,這氣兒果然才安安穩穩過去了。
羚羊當然也看了,就兩個人自駕,在魯斯斯國家公園追趕羚羊群,從清晨一路跑到昏日頭。熱帶草原氣候的幹燥裏,草木珍花遍野,公路彎彎折折,獨行的斑馬,結伴的犀牛,躲在石頭堆上吃食的蹄兔,優雅伸頸的藍鶴。
許之卿背著一架相機,一邊拍一邊讚嘆。最後在曠野的草地裏停步不前,蹲在裏面研究。
“程澈!”
“怎麽了?”程澈從公路另一邊跳過來。
許之卿仰起笑臉,“快來看!”
這兒的珍稀花種特別多,許之卿最感興趣這些,程澈知道,開了車繞遠路也帶他來這片草原看看。
程澈含著笑也跟著蹲下,溺愛道,“怎麽啦?”
“這個是新娘花,傳說燒了火才能開花。沒想到能看見”許之卿激動道。
程澈跟著他手指的方向看去,一徑三朵,全是嬌滴滴粉嫩嫩的,花瓣薄薄疊著,花芯兒也絨毛的,也就邊尾處的菱形存些尖銳,看不出這花竟然還能欲火。
“這麽厲害?”
“是,她也叫拂朗斯胡特的驕傲”
看著許之卿滿眼放光的樣子,程澈笑道,“不會打算挪幾顆種子到你的小花園去吧?”
許之卿但笑不語,直盯著程澈看。
“好吧,等出了這地方,到處問問。種子肯定有,能不能活下來就難說了”
許之卿難掩高興,立馬道,“我會悉心照料!”
那花種子他們找到了,卻當然沒能在許之卿的花園裏開花。
程澈說,拂朗斯胡特的驕傲她的花語是愛和自由,有了愛也不行,得同時有自由,就該盛開在俄比魯斯斯草原,承受自然的光合風動,再經過一場野火,才開得出最漂亮的花。
許之卿聽了這話不強求了,那些種子還被他留著,等哪一次再有機會去俄比魯斯斯草原,就把她們帶回去。
那天他們看到的羚羊沒有三十種也少有二十幾種,要說可惜就只剩沒見到許之卿最想看的跳羚。
許之卿卻不覺得可惜。夕陽西下,羚羊成群,遠目處,他們接了冗長的一吻。
程澈想起什麽問,“學攝影好些日子了,我看看這次的成果?”
許之卿正靠在車門休息,聞言將脖子上的相機遞給他。程澈接過來大致翻了翻,不出意料,大多都是他程澈入鏡的照片。程澈哭笑不得,“你給我拍寫真來了?”
“不好看嗎?”許之卿一起湊過來。
程澈不鹹不淡的嗯了聲,下巴朝不遠處的羚羊群示意,“最後一次機會,去拍”
許之卿只好拿起相機,朝群羊方向跑,正也是大圓的橙日將歇的方向。程澈看著,橙光灑他一臉,滿臉柔情,叫住他,“許之卿!”
許之卿回頭。
“知道今天什麽日子嗎?”程澈問他。
許之卿歪著腦袋,露出一絲絲幹凈的狡黠,“七夕嘍”。舉了舉手裏的相機跑開了。
程澈的視線裏,曠野的草漫上天際,接上盡頭巨大的輪日,羚羊在其中活躍,奔向那景兒的,許之卿,怕驚了羚羊,跑得慢了,跑了幾步又回頭望他。程澈始終註視的,只他一個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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